西安热力总公司燃煤采购电子竞卖交易会公告
时间:2020-01-10 来源:信息员 点击:8200次
受西安市热力总公司的委托,陕西能源化工交易所有限公司负责承办本次燃煤采购电子竞卖交易,具体如下:
一、时间:2020年1月14日
二、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沣惠南路中华世纪城(东门)商住楼8号楼二层(本次交易,请参加交易的企业到本公司交易大厅。)
三、交收日期:煤炭供货商中标应具备次日进煤能力并按照使用单位通知进煤
四、煤种及质量要求:达标煤(太华公司),质量标准:发热量≥5200大卡/千克,含硫量≤0.5%,灰份≤16%(超过17%拒收),含水量≤13%,挥发份≤37,煤粉≤15,磷≤0.1,砷≤5,氯≤0.1,氟≤100,汞≤0.1,焦渣特征≤3,粒度最大颗粒不大于50mm,颗粒 6-25 毫米的不低于60%,且3mm以下的细末不超过30%。
达标煤(城北公司),质量标准:发热量≥5700大卡/千克,含硫量≤0.5%,灰份≤16%(超过17%拒收),含水量≤13%,挥发份≤37,煤粉≤15,磷≤0.1,砷≤5,氯≤0.1,氟≤100,汞≤0.1,焦渣特征≤3,粒度最大颗粒不大于50mm,颗粒 6-25 毫米的不低于60%,且3mm以下的细末不超过30%。
1、供销合同的报价应为一票制价格,最终成交企业同采购方商谈并在合同中签订;2、中标不履行合同的供应商,扣除当次招标保证金并通知陕西能源化工交易所有限公司中止该单位投标资格;3、因供应煤炭质量超标导致的政府处罚或造成锅炉生产运行事故的,相关责任和损失均由供货单位承担:4、质量以合同规定质量为准,供应数量以买受人实际接收合格数量为准。